真實案例 區塊

  • 毒梟2情婦 為愛販毒落網
  • 活佛女尼婚外情 夫撞見蒐證提告
  • 艋舺盜版多 專案小組全台嚴查
  • 性愛影帶又惹禍─家花野花互告 老公先起訴
  • 南非總統外遇產女 對象是世足賽主辦者女兒
  • 娜姊再獵嫩男 封殺舊愛
  • 法律常識 區塊

  • 《小法典》儀式婚 登記婚的差別
  • 欠錢不還 就盯梢抗議?
  • 會頭捲款潛逃之法律責任
  • 《小法典》儀式婚 登記婚的差別

    2010年7月29日

    自由時報 2008/09/30

    我國法律有關婚姻效力,過去均採「儀式婚」,依舊民法第982條第1項規定「結婚應有公開儀式及2人以上之證人」來看,結婚要件著重在公開儀式與證人,是否到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,與婚姻效力無關。

    但今年5月23日起改採「登記婚」新制,一定要辦理結婚登記才有效,有沒有公開儀式反而不重要,即使到法院公證結婚,未去戶政機關登記,仍屬無效婚姻;至於離婚也須辦理登記,新舊制沒有不同。(記者楊國文)

    admin 法律常識

    欠錢不還 就盯梢抗議?

    2010年7月29日

    自由時報 2008/11/26 提供/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

    阿好和市場賣香紙店老闆娘美玉熟識,五、六年前陸續借錢二百多萬元給美玉,後來因美玉欠款太多,請阿好寬延5年後再還錢,阿好答應。

    誰知道5年滿,美玉仍說沒錢,可是阿好見美玉照舊開店,還開一輛2000CC的車。阿好不甘心,便每天每日發數通簡訊要美玉還錢,一個月大概發到三、四百通簡訊,但美玉不理,阿好便身穿喪衣喪帽,每天早晨站在美玉店門口對面抗議,讓阿好心裡毛毛的,這樣到底有沒有犯法?

    桂梅君律師詳解:

    如果美玉單純發送「請今天還錢」,會不會構成騷擾?按騷擾一般構成的前提,至少是簡訊內容使收受簡訊的人感覺有損害人格、尊嚴,或造成心生畏懼、感受敵意或冒犯的情況,或使情緒不寧、沮喪或挫折;以美玉簡訊內容,似乎並不會造成這種感覺。

    實 務上,在簡訊內容造成與性有關之騷擾,可依性騷擾防治法或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第三項加以課責;如果是嚴重威脅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內容的簡訊,依刑法 第305條之恐嚇安全罪得加以論罪科刑。如果發生在有或曾有親密關係人間,可透過家庭暴力防治法之家暴令加以制止。除家暴令外,其他方法的救濟都相當耗時 費力。

    至於站崗盯梢(非性騷擾狀況時)的行為,尤其是穿著喪衣喪帽,一般會使被盯人精神上遭受威脅及不悅,甚至使附近上 班人士或居民感受不寧而有不悅或不安全感。只是實務上,因欠債人心有愧欠多不敢吭聲,反倒是辦公室同仁或其他鄰居出面把盯梢人驅離較多。所以站崗盯梢的行 為,會構成騷擾,但除非如其他國家,像加拿大(刑法第 264條)或英國1997年防治騷擾法,把該等行為明文訂為犯罪而課刑責及可立發禁制令等外,我國警方要對「站崗盯梢」行為立刻加以有效處理,恐怕是力有 未迨。

    admin 法律常識

    會頭捲款潛逃之法律責任

    2010年7月29日

    林老闆是公道裏的裏長,平日熱心公益不遺餘力,並常常在鄰裏起會擔任會頭三十餘年,堪稱是公道裏的組王,後來卻在朋友慫恿下,將互助會的錢週轉投入股市, 結果因景氣不好,股票大量套牢,林裏長趁機將所有會腳交的一千多萬會款,捲走不知去向,小王有一會活會,問小王該如何主張權利?林裏長有何法律責任?

    解析

    (一)民事責任

    在台灣,民間為籌措小額資金,通常有起會、跟會之習慣,稱「互助會」又稱「合會」,通常是由會首又稱「會頭」,邀集二人以上會員又稱「會腳」,互相約定 交付會款又稱「會仔錢」,並約定標會期日,由出價最高者得標,取得合會款之行為。因此我們可以透過本網站查詢有關「合會」的相關規定為何。

    本題中會頭林老闆惡意倒會逃匿,以致合會無法繼續進行時,為保障未得標會員之權益,依民法第709-9條第1項規定之:「因會首破產、逃匿或有其他事由 致合會不能繼續進行時,會首及已得標會員應給付之各期會款,應於每屆標會期日平均交付於未得標之會員。」故應由死會會員將各期應給付之會款,於每屆標會 日,按活會會員的數額平均分配,以解決活會會員因會首逃跑拿不到錢的問題。

    (二)刑事責任

    林老闆因股票賠錢,拿別人交給他保管持有的會錢來補。這種行為在法律上稱為「侵佔」,因此我們可以透過本網站查詢有關「侵佔」的相關規定為何。

    依照我國刑法第335條第 1 項:「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,而侵佔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。

    admin 法律常識

    毒梟2情婦 為愛販毒落網

    2010年7月23日

    新竹市刑大偵二隊與刑事局偵三隊二組昨天破獲邱審寬販毒集團,起獲衝鋒槍、中國黑星手槍等3把制式槍枝與毒品;警方監控全案時,還赫然發現53歲綽 號「白龍」的邱嫌,不僅交往小他25歲的女友,還勾搭上已入獄的毒蟲手下妻子,兩女死心塌地為邱嫌販毒,甚至爭風吃醋,差點演出「抓姦」戲碼。

    警方日前接獲線報,得知邱嫌透過旗下多名男女為他販毒、放高利貸,遇到被害人不按時繳納利息者,動輒毆打逼債,而他本人為確保毒品交易與暴力討債順遂,最近更購入重型軍火,擁槍自重。

    查獲M11滅音衝鋒槍

    專案小組昨晨動員60人兵分多路赴桃園、新竹同步搜索,在楊梅鎮新農街邱嫌剛租下的公寓,查獲罕見美國制式M11滅音衝鋒槍、中國黑星手槍與九二手槍各一把,還有鎮暴槍兩把、子彈41發,海洛因與安非他命共20公克,還有錢莊帳冊。

    警方監控集團時,發現邱嫌得知新竹縣日前發生古姓保母殺童案,古女家屬急於和被害人家屬和解,邱嫌還企圖從中放高利貸牟利,所幸警方及時破案。

    警方另發現,小邱嫌25歲的女友「小雯」因染毒,變成「毒梟的女人」,替邱販毒;另小邱嫌20歲的「小婷」,則是集團中鄧姓成員的妻子,鄧嫌是「小婷」的第二任丈夫。

    一月底鄧嫌因毒品案入獄,沒多久「小婷」竟對邱嫌投懷送抱,還稱他「親愛的」,也幫邱販毒。

    2女警局相見 無話說

    兩女為了邱嫌心有嫌隙,日前邱剛進一批軍火,13日一整天關機,沒想到「小雯」以為他與「小婷」躲在一起風流,憤而決定「抓姦」,哪知警方先一步行動,讓兩女同時落網,她們在警局中首度面對面,尷尬與羞憤不在話下。

    admin 真實案例

    活佛女尼婚外情 夫撞見蒐證提告

    2010年7月23日

    宗教圈又傳出性醜聞,這回是被譽為美聲弘法典範的活佛,貝瑪千貝仁波切!信徒指控他妨害家庭,一名趙姓男子表示,仁波切以雙修為名,和他已經剃度的妻子發 生性關係,男子除了告上警局,還氣憤的把照片放在網路上,要讓信徒知道他們口中所謂活佛的「作為」;而檢方複訊後,仁波切被依5萬元交保,同時限制出境。

    來台弘法的活佛貝瑪千貝仁波切,居然被拍到光著上半身和女信眾共處一室,而拍照的正是女信眾的丈夫趙先生!

    兩人被依妨害家庭罪嫌,帶進警局偵訊,黃姓女信眾下跪,哭求丈夫原諒,仁波切則呆坐在後方,表情木然,鄰居聽到之後,更驚訝兩夫妻原來早已,貌合神離!

    鄰居:「(剃度前)她都穿牛仔褲啊,然後最近頭髮一剪掉,就都穿藏服那樣子。」

    記者:「平常看起來她們夫妻感情?」

    鄰居:「很好啊,很好啊!」

    鄰居說,兩夫妻看起來感情相當好,趙太太還是遠近馳名的大美女,習佛後,更開設天珠店,專賣宗教用品,仁波切也曾到店內辦法會,夫妻倆都對他相當恭敬!

    趙先生向警方表示,妻子5年前到貝瑪千貝仁波切的精舍學佛後,自己也跟著修行,沒想到就在今年初,妻子到印度找仁波切後,回國就表示要剃度出家,認為愛一個人就該放手,沒想到親自將妻子送往仁波切精舍後,卻意外發現,兩人居然發生不倫戀情!

    以雙修為名和女信眾發生婚外情,檢方複訊後兩人分別以5萬、3萬交保,並限制出境。

    admin 真實案例

    艋舺盜版多 專案小組全台嚴查

    2010年7月23日

    台灣醒報記者林永富報導】國片「艋舺」大受歡迎,創造亮麗票房數字,但也隨即出現嚴重盜版情形,該片導演鈕承澤及監製李烈都對此恨之入骨,在「艋舺」官方網站上大聲疾呼大家抵制盜版。對此,新聞局、智慧財產局及警政署特別成立專案小組,展開北、中、南大規模查緝行動。

    但是面對網路上大陸網站的侵權行為,目前仍無法有效防堵,只能寄望於兩岸間的談判。

    由於媒體報導,今天被點名的大陸PPS網路電視電影網站,觀看「艋舺」的人數爆增,今天上午才28000多人次,到傍晚時已經增加到108600多人次,如果以平均票價約250元來估算,損失票房就超過2700萬元。

    面對這種盜版猖獗並且公然在網路上播放或販售光碟的情形,新上任的新聞局長江啟臣今天受訪時表示,新聞局已經與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及警政署成立專案小組,加強查緝,也會加強宣導,「希望國人能支持正版國片。」如此才能保障我國的文創產業發展不會受到影響。

    新聞局廣電處處長陳志寬也表示,已去函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、智慧財產局、警政署等相關機關,希望能協助加強查緝盜版不法。面對這種盜版猖獗情 形,陳志寬難掩痛心,他說,國片好不容易有一點成績,國人理應全面支持才對,怎麼會去看盜版?對國人的正確維護版權觀念教育應再加強。

    智慧財產局國企組組長蔡念中指出,「艋舺」上演以來,因為正逢農曆年檔期,也是每年重點加強查緝的時段,至今經查獲的侵權行為有15件,嫌犯6人,查獲盜版光碟413片,網路警察也努力在網路上查緝違規行為。

    他說,在努力查緝實際光碟盜版行為之後,相信盜版應會較為收斂,本專案也將延長到三月底,以維護著作權人的權益和國片的發展。

    不過,蔡念中也明白表示,網路上的盜版行為,尤其是網站架設在境外,例如中國,就比較棘手,像是美、日等可以透過合作打擊犯罪,或是著作權相 關團體的海外分支機構,協調當地政府協助查緝;可是中國目前仍待努力,希望兩岸第五次江陳會談時,能將著作權議題納入談判,未來兩岸可以在著作權的維護上 合作。

    admin 真實案例

    性愛影帶又惹禍─家花野花互告 老公先起訴

    2010年7月23日

    (中央社記者安芷嫻台北24日電)台北縣劉姓女子委由徵信社調查丈夫外遇,卻因擅闖疑與丈夫通姦的女子住處,當場強拍女子與丈夫裸照,遭法院判刑;而疑似通姦的丈夫則辯稱「拔罐」,罪證不足獲判無罪。

   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,今年36歲的劉姓女子,因懷疑丈夫黃姓男子外遇,即以新台幣40萬元的代價,委由某知名徵信社蒐集丈夫與他人通姦證據。

    判決書表示,徵信社人員調查後,發現劉女丈夫經常留宿一名趙姓女子住處,因而在民國97年10月15日晚間8時許,趁疑似通姦2人均在趙姓女子位於台北市吳興街住處時,與劉女共同前往捉姦。

    判決書指出,徵信社余姓經理會同數名員工闖入趙女住宅,當時劉女丈夫僅著四角褲,趙女則僅以棉被裹身,徵信社人員強押2人拍下裸照,並將房間內可能證物悉數帶走。

    雙方其後互相提告,劉女丈夫與趙女遭控通姦罪部分,雖然劉女丈夫坦承確實與趙女為男女朋友關係,但堅稱當時僅是在房間內「拔罐」,而現場採集證物也無法證明2人曾發生性行為,因而獲判無罪,但案件尚未定讞。

    至於徵信人員與劉女則被控侵入住宅、強制罪等,法院審理後,認定他們的犯行證據確鑿,因此判處劉女拘役25天,緩刑2年;其餘2名徵信業者則分別被依犯行輕重,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及拘役80天,均可易科罰金。全案仍可上訴。

    admin 真實案例

    當伴侶無情外遇傷了你的心,抓姦是捍衛權益的最好方式!

    2010年7月16日

    抓姦不單純只是蒐證外遇者通姦的證據,最重要的是可以在必要時刻成為保護自身權益的最好利器!即使司法保護著您合法伴侶的權益,然而重要的證據卻需 要自己蒐證;無論您想要離婚與否,無論您想要提起告訴或者是私下解決,抓姦都是讓您擁有局勢主導權的最好方式!當伴侶無情外遇通姦傷了您的心,您又怎能奢 望對方還會為您設想?尤其當離婚又是可能發生的選項,您又怎能不做好萬全的準備呢?

    外遇通姦的新聞層出不窮,因此而離婚的夫妻更是不在少數,然而其中又有多少受害者得到自身應有的權益?面對伴侶外遇通姦,保障權益 的最好方式就是抓姦!很多人期待自己的寬容原諒,會讓對方心存感激進而恢復夫妻感情,然而卻換來對方與第三者藕斷絲連或者是二次外遇!也有很多人認為不需 要抓姦蒐證對方外遇通姦的證據,只希望能夠和平離婚,沒想到卻換來對方自私自利的對待!

    admin 徵信社新聞

    南非總統外遇產女 對象是世足賽主辦者女兒

    2010年7月16日

    法新社 2010/02/01

    (法新社南非約翰尼斯堡31日電) 媒體今天報導,南非總統朱瑪(Jocob Zuma)與多年好友的女兒生下一名小孩,他的好友是今年世界杯足球大賽(World Cup)主辦者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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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娜姊再獵嫩男 封殺舊愛

    2010年7月16日

    中國時報 2010-02-08【李雨勳/綜合報導】

    51歲的瑪丹娜(娜姊)才被23歲的巴西男友吉瑟斯魯茲狠甩,卻不見她傷心,反而馬上收拾心情到處「狩獵」,日前她又相中一名24歲的「小狼 狗」名模強考塔嘉瑞納,她當天便邀他用餐,一點也不浪費時間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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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dmin 真實案例